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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2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2020-10-28新闻27

乘坐上海地铁时,乘客不得将手机里的声音外放。今年12月1日起,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将施行,其中已经将“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列为禁止行为。 近日,上海地铁部分车厢内已贴出“使用电子设备时禁止外放声音”的标识。

记者近日乘坐4号线,在车厢看到一位男乘客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手机视频里的电视剧,音频发出的声音较大,坐在对面的乘客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有乘客对此现象侧目而视,表示不满,但又不便上前制止,因为毕竟没有规定约束。

上海地铁运营方指出,地铁是公共场所,大家要共同营造一个安静的乘车环境。乘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看电影、听音乐,应该戴上耳机,不要声音外放,以免影响到其他乘客。

为此,很多乘客都表示支持车厢内不应该外放手机音频,“坐地铁时经常会碰到一些习惯拿手机刷短视频的,开的巨大声,很讨厌的。我自己是一般出门都会自己戴耳机,听歌也好看视频也好,至少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一位市民在网上表示。

此次《乘客守则》修订版,其中的第九条,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影响运营安全禁止行为、第三十六条影响运营秩序相关规定,新增“点燃明火”“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以及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携带充气气球”,“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平衡车、滑板、踏板车、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等乘客禁止行为。乘客禁止行为由14条增加为17条。其中的“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已经被列为禁止行为。

其它更新的内容还有, 考虑到目前使用二维码扫码进站的客流比例逐渐增多,进站凭证已不再局限于票卡形式,因此第三条将“有效车票”修订为“有效乘车凭证”,并增加禁止逃票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调整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凭有效证件,经轨道交通企业查验后,可以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磁浮线除外)”。同时对磁浮线不纳入免费乘车范围进行补充明示。

第七条将“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修改为“两名”。

来源:周到

#乘客#外放#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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