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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及RCEP谈判关键节点

2020-11-15新闻13

原标题:新闻背景: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及RCEP谈判关键节点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小茹)历时8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11月15日即将迎来最后闯关时刻。一旦签署,一个覆盖亚太15国的世界最大自贸区将诞生。这也将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20年来取得的最重要成果。

成立于1967年的东盟,是东亚地区最早着手进行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次区域组织。早在1992年,东盟就提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旨在通过推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加强经济一体化建设,提升东盟整体经济实力。不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考虑到东南亚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与需要,东盟国家普遍认为,要想真正保证本区域的安全与稳定,必须建立一个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

2003年10月,第9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第二协约宣言》,宣布将于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2007年1月,第12届东盟峰会决定,将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前至2015年完成;同年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

2009年2月,第14届东盟峰会通过《东盟共同体2009年-2015年路线图宣言》及相关文件,就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提出战略构想、具体目标和行动计划。

2011年11月,在第19届东盟峰会上,亚洲开始计划另外一个区域型合作——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

2012年8月底,在第44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及相关会议上,东盟10国和6个伙伴国的经济部长们一致同意,在2012年年底之前开始16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谈判工作。同年11月,在第21届东盟峰会上,东盟10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领导人宣布启动RCEP谈判。谈判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除市场准入外,还包括各类规则谈判。

2013年5月,RCEP16个参与国的政府官员在文莱达鲁萨兰开始基于细节的谈判,并提出在2015年年底之前结束谈判的目标。同年9月,16国代表在澳大利亚举行第二轮RCEP谈判,进展顺利。

2014年1月,在RCEP第三轮谈判期间,16个参与国交换意见,再次明确要在2015年年底前达成结束谈判的目标。同年4月,第四轮RCEP谈判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继续争取2015年年底结束谈判的目标。

从2014年6月至2015年年底,16国代表又先后在新加坡、印度、泰国、缅甸等国接连举行了6轮谈判及4次部长会议,但未能如期结束实质性谈判。

2016年2月,RCEP第11轮谈判又回到文莱举行。本轮谈判由首谈会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4个分组会议共同组成,重点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的市场准入谈判和文本磋商,并初步确定2016年结束谈判的计划。同年,16国代表又先后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越南、中国天津、印尼举行了5轮谈判,完成中小企业等章节的谈判,但仍未完成既定目标,谈判被拖入2017年。

2017年一年内,RCEP16个参与国又先后举行了4轮谈判,但因条款复杂且充满挑战,RCEP谈判并未如各方此前所希望的那样于2017年完成。

2018年,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除美国之外的11个成员已就新版TPP达成协议情况下,RCEP谈判进程明显加快,相继在货物、服务、投资和部分规则领域议题谈判中取得积极进展,谈判进入冲刺阶段,但最终与会各方仍未能在新西兰举行的第24轮谈判中完成既定目标。印度是谈判未能达成最后协议的主要阻力,谈判被拖入2019年。

2019年9月,随着与印方谈判取得重大突破, RCEP谈判终于接近尾声。印度同意根据16国自由贸易协定削减或取消80%的中国进口关税。但同年11月4日,莫迪突然宣布印度决定暂不加入RCEP。同日,RCEP主体谈判完成,除印度以外的15国均同意RCEP的现有条款。之后,印度缺席了RCEP的其他相关会议。

2020年4月,RCEP第29轮谈判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与会各方就加速推进扩大市场准入和印度重返RCEP谈判等交换意见,透露了争取年内如期签署协定的信息。11月10日,印尼贸易部长苏帕曼托表示,预期在11月15日,东盟10国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国将正式签署RCEP协定。

根据规定,RCEP协定签署后,所有参与国家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批准程序,RCEP才会正式生效。届时,全球最大的自贸区,一个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将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1/3的超级经济圈将应运而生。这也将成为通往实现更大范围亚太自贸区的可能途径。

#中国外交#东盟#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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