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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东港区大金码头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获批

2020-11-18新闻23

11月18日,蓬莱海关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颁发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注册登记证书,至此蓬莱辖区经海关批准设立的监管作业场所达到6家。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进出境货物应当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集中办理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海关监管业务。

蓬莱东港区大金码头获批后,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风电设备将可以通过紧挨厂区的自家码头直接运往海外,大大提升通关物流效率,降低外贸交易成本。“在蓬莱投资建厂就是看好了临海可以建设码头这个优势,大金码头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设立将大大提升我们企业的竞争力,只要生产能力允许,单件直径是否超出陆运通行极限将不再成为公司签订外贸订单的顾虑了!”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晓乐高兴地说。据了解,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是目前全国从事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中唯一一家具备停靠万吨货轮码头且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牛永志 李晓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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