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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件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今日公开宣判!15名被告人最高获刑10年

2020-11-21新闻16

11月2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院及香坊、道里、双城、巴彦、阿城等5家基层法院同步对12件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同步集中宣判的12件涉黑涉恶案件中有6件为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分别是双城区法院的刘某伟涉黑案、香坊区法院的张某涉恶案、香坊区法院的熊某刚涉恶案、巴彦县法院的闫某涉恶案、道里区法院的李某旭涉恶案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阶段,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扬拼搏奋进精神,全力以赴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坚决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

为违规超载大型货车提供“保车” 三人被判一年

香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江(已判决)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3年开始为进出哈尔滨市主城区的违规超载大型货车有偿提供引路、领车“服务”。后许某江为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又先后纠集被告人熊某成、熊某刚、蔚某东及同案犯崔某航等人,形成了成员相对固定的“保车”团伙,利用其团伙在哈尔滨市“保车”行业的影响力以及超载货车车主、驾驶员害怕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恐惧心理,长期为从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等地进入哈尔滨市区内的违规超载大型货车提供“保护”,并迫使货车车主、驾驶员按次向其缴纳30至100元不等的“保车费”。

截至2018年7月,被告人蔚某东参与犯罪金额为49 840.1元,熊某刚、熊某成参与犯罪金额均为33999.99元。经过长期、多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许某江“保车”团伙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其团伙的行为严重扰乱哈尔滨市的交通秩序和货运市场秩序。

法院判决

香坊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蔚某东、熊某刚、熊某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人民币1至2万元不等罚金。

辱骂、恐吓、滋扰……男子用“呼死你”恶意催款被判二年

香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某等人先后应聘到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工作,入职后任客服专员,主要负责借款催收工作。为达到催收欠款的目的,客服经理被告人周某(已判决)在公司经理被告人李某岩(另案处理)的同意下利用公司的办公经费购买多张“黑卡”(非实名制电话卡)及“呼死你”软件,并将所购买的“黑卡”发放给张某等人,“呼死你”软件则由周某个人保管。

张某等人在借款人的借款逾期后,利用“黑卡”、“呼死你”软件通过发送诽谤、淫秽、侮辱短信以及不间断电话“轰炸”等方式对借款人及其在借款合同签订时预留的关系人、半年通话记录中的联系人进行辱骂、恐吓、滋扰,造成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同事产生紧张、焦虑、恐惧心理。张某在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共实施寻衅滋事行为6次。

张某等人采取“软暴力”方式恶意催收欠款,破坏了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

法院判决

香坊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记者 王冠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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