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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保护“三区”划定、功能定位,听听大家怎么说?

2020-11-22新闻14

原标题:洱海保护“三区”划定、功能定位,听听大家怎么说?

为在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中 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2020年11月19日下午,《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方案(听证稿)》听证会在苍山饭店金达店召开。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方案(听证稿)》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关于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的要求,由大理州洱海管理局牵头组织制定,旨在加强洱海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上,大理州洱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依据、划定原则作了说明。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依据分别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划定原则方面,一是依法划定,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划定,同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科学划定,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突出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从洱海保护治理的实际出发,统筹协调洱海保护空间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划定洱海一、二、三级保护区(下文简称“三区”)。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方案(听证稿)》对“三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详细说明。在“三区”划定方面,明确了洱海“四个片区”的划分,明确了界桩及标识牌布置原则。同时,对每一级保护区的划定成果、部分区域划定、标识牌布置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此次听证会的参会代表由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技术专家、法律工作者、州县市有关部门及企业代表、个体经营户等组成。听证代表应到17人,实到16人,符合听证会召开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在会上,参会代表们为修改完善《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方案(听证稿)》积极建言献策。

州政协委员 柳英:

涉及到街道名称时,采用新的名称,比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等。保护区的界限,特别是一级保护区的界限,建议按照完整的院落来划定,避免出现保护区从院落中间穿过,后期管理不方便。保护范围进行调整以后,它的总面积是没有变的,但是有些湿地的面积可能会变,要做好相关对接工作。关于三级保护区建议做好和苍山保护区的相关对接,因为苍山保护也有一些具体的保护要求。需要考虑下一步涉及到的洱海湖区游船、码头等相关事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总工程师

黄慧坤:

茈碧湖是洱源县城镇饮用水的主要用水地,在听证稿中是把它划在了二级保护区里,保护区划分以后,要考虑到一些具体的条例会不会与饮用水保护条例有相冲突的地方。

大理市客栈协会会长 李海忠:

双廊属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我觉得应该把它归在已城市为划线的范围内,不能把它单独的划为一级保护区或者二级保护区,不然它对未来整个的规划和设计上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云南孙剑飞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剑飞:

结合我们的洱海保护条例,我认真对比了一下,一、二、三级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已经在条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范围。在“三区”划定的概念中,提出一、二级保护区以外,有几个地方重合,但我们不能把整个一、二级以外的都划分为三级,有很多地方不重合。出台这个方案要界定它的性质,需要明确这是对条例的补充的实施方案还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监察人宣读了《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分区划定方案(听证稿)》听证会监察意见书。经监察,此次听证会操作严谨,程序规范,秩序良好,会议过程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记者:金镇雄 成琳(实习)

责编:张银珍

#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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