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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船舶修造质量,杭州交通开展船舶修造企业能力认定工作

2020-11-24新闻5

原标题:锚定船舶修造质量,杭州交通开展船舶修造企业能力认定工作

船舶检验,是一个鲜为人知却保障着船只“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的行业,经验丰富的老验船师会说,船的质量不是“验”出来的,而是“造”出来的。船舶修造企业的能力往往与其生产出来船舶的质量密切相关。

目前,杭州市共有船舶修造企业21家,其中已通过“浙江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并获得对应资质等级的企业共8家,从整体上看,船厂的修造能力基础、生产场地、生产设施设备、技术力量、质量管理等方面较薄弱,完善这些企业的船舶生产条件,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极为迫切。

为提高船舶修造质量,规范船舶修造的施工、检验、办证等工作程序,杭州交通运输管理服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启船舶修造企业能力认定工作,该工作在全省系首创。针对船舶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杭州市船厂实际情况完善船舶检验报检程序,对船舶开工前报检检查实行船厂业务范围认定制度,今后将根据船厂的船舶修造能力的认定范围来受理检验申请。近期,杭州交通运输管理服务部门海事船检处会同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奔赴运河分中心、富春江分中心、千岛湖分中心,主动上门服务,向船厂宣贯相应政策及认定标准,让企业能更好地理解政策、落实好主体责任。

据了解, 2020年11月30日前,企业需按照要求填报《杭州市船舶生产企业修造能力标准认定表》完成自评并出具申报材料, 2021年3月1日前,由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对于根据现场核查专家组出具的评审意见以及整改完成的结论,对企业修造能力范围进行认定。对于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将统一公示公告,并发文予以认可。

对于现场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根据专家评定组出具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由船企提出申请,重复上述流程,但两次申报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若连续两次现场评定为“不合格”以及未参加能力认定工作的船企,杭州交通运输管理服务部门将暂不受理该企业船舶修造开工申请。

修造能力的认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3个月,船企需向第三方提交申请,依据管理办法按照流程重新对企业进行评审。对已获得修造能力认定的企业,则采取“年度核查”管理机制。

来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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