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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用工”如何规范指引?人社部表态

2020-07-22新闻6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2日电 国新办2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社部行风办负责人吴礼舵表示,“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借出员工。

发布会现场 来源:国新网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疫情期间出现了“共享用工”的模式,如何规范指引这种模式?

对此,吴礼舵表示,疫情期间,一些缺工的企业和一些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之间实行了“共享用工”,实际上就是企业之间进行的员工调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为了有序加以规范,今年2月份,人社部专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政策口径,对开展“共享用工”模式加以指导。

据介绍,该政策明确“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同时,原用人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吴礼舵称,下一步,人社部还将继续跟踪了解“共享用工”发展情况,同时督促各地加强对企业“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规范有序。(中新经纬APP)

#劳动关系#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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