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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冬季这样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0-12-01新闻9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经开警方发布冬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以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广大市民敲响安全警钟:人生无返程,且行且珍惜!

案例一:2020年11月15日11时左右,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东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富民路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李某驾驶货车按照信号灯左转时相撞。王某在驾驶电动车时虽然有佩戴安全头盔,但因未将头盔绳系好,在碰撞过程中,头盔飞出,王某倒地不起,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警方提示: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也不是御寒帽,骑行时正确佩戴头盔,将大大减轻交通伤害。

案例二:2020年11月16日12时左右,张某驾驶汽车沿湾城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义乌路口时,与路口北侧中心护栏相撞。护栏被撞损十几节,车辆损失严重,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据分析,冬季12时至14时间为事故高发阶段,与这个时间段车辆驾驶员容易犯困有关。

警方提示:此时段行车,应保持足够的休息,应在午饭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后再开车上路。行车过程中切忌紧闭车窗,以便空气交换。当感觉有困意时,应该立即中止驾驶,经过短暂的休息后再继续。

案例三:2020年11月20日8时左右,陆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延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小铁路口右转时,与同方向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时相撞。李某倒地后迅速起身去要将坐与电动车踏板位置的3岁张某搀起。但因电动自行车车头包有厚厚的挡风被,且被角被压在车轮下,经过多次努力,才将张某搀起。时至冬季,出于保暖的需要,许多电动自行车车主都会给车辆加上一件挡风被。但根据自行车的骑行特性,挡风被因系在车把手上,会急剧限制变相时的灵活度。而在车辆倒地时,也有可能连带将骑行人员带倒,以为挡风被的牵扯,骑行人员无法快速脱离困境,大大增加的二次事故的危险性。

警方提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在冬季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厚重的挡风被,在骑行过程中,也不要将挡风被固定在身体上。而对于六岁以下乘车的儿童,除佩戴好头盔外,还需使用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座椅。

案例四:2020年11月23日18时左右,陈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劳动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河苑新村路段时与前方步行穿过马路的孙某相撞。事发时间段为下班高峰时段,而且正在下雨,这对汽车驾驶员的观察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事发路段为小区路段,人杂车多,各种交通方式出行的人群都有,而且该路段还有道路正在施工。而行人孙某在横过道路时,选择了距离最长的斜插通过,大大增加了通过时间。而且,冬季人们常常会穿深色的衣物,也大大增加了汽车驾驶员的观察难度。最终,陈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承担次要责任。下雨、晚高峰、小区路段、道路施工等因素的叠加,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汽车驾驶员参与交通的难度成几何程度提高。

警方提示:冬季雨雪天气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交通,汽车驾驶员要提前降低车速,并更多的观察路况车况,平时也要做好车窗玻璃的除雾驱水清洁,掌握车辆除雾装置的使用方法,以提高驾驶时的安全系数。而行人在过马路时,尽量从人行横道通过。确需横过马路的,应选择垂直于道路的最短行走路线,以降低通过时间。在夜间或者恶劣天气参与交通,应着鲜艳的衣物或有放光或发光功能的装置,以便过往车辆能及时提前发现。

扬子晚报

#交通事故#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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