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紫外分光光度计的期间核查方法 分光光度计零点问题

2020-12-04知识12

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的原始记录怎么写? 原?吸收?光光度计期间核查记录表共页第页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仪器设备编号核查依据核查?核查?期环境条件温度:℃ 湿度:气压:kPa波?示值误差核查灯类型汞光谱带宽(nm)0.2灯电流(mA)2.0波?标准值(nm)253.7546.1871.6波?示值(nm)核查结?(nm)技术要求(nm)0.5波?重复性核查灯类型铜光谱带宽(nm)0.2波?标准(nm)寻峰波?示值nm能量(%)寻峰二?寻峰三?寻峰核查结?nm技术要求0.3nm基线稳定性灯类型铜光谱带宽(nm)0.2灯电流(mA)3波?(nm)324.7核查结?技术要求(Abs)0.006火焰原?吸收?测铜?检?限、重复性、线性误差仪器工作条件光谱带宽(nm)乙炔流量(mL/min)进?量灯电流(mA)燃烧器高度(mm)csi(μg/mL)吸光度A平均吸光度AsA归?浓度值ci空白溶液110.501.0073.005.00截距a斜率b/(μg/mL)检限CL(k=3)/(μg/mL)技术要求/(μg/mL)0.02重复性RSD/技术要求1.5线性误差技术要求10期间核查结论:合格合格其?备注:http://wenku.baidu.com/view/357e6035a45177232f60a2b4.htmlhttp://wenku.baidu.com/view/357e6035a45177232f60a2b4.html。

紫外分光光度计的期间核查方法 分光光度计零点问题

分光光度计零点问题 据我个人的理解,漂移分为静态漂移和动态漂移,静态漂移就是打开原吸电源,调整光路,调零,测样品之前,吸光度的跳动,一般做原子吸收光谱仪期间核查的时候会有一格限量的,石墨炉法和火焰法的要求不一样,而动态漂移则是测样品过程中,吸光度的跳动,一般小于0.008A.装机的时候会做,用铜元素做.做上几十上百个点,看漂移量,并计算RSD的.好像是机器正常与否的一个指标.建议您可以到行业内专业的网站进行交流学习。

紫外分光光度计的期间核查方法 分光光度计零点问题

有谁知道标准硝酸盐溶液 有国家标准吗?谢谢! 例如这个网站:http://www.zhb.gov.cn/tech/hjbz/bzwb/shjbh/index.htm 里面有一项“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可以到这个网站参考一下:http://www.ierm.com.cn。

紫外分光光度计的期间核查方法 分光光度计零点问题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刘志宏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使仪器设备在相邻两次校准/检定期间,保持设备校准/检定状态的可信度,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2.1一般原则主要的或重要的检测设备;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且使用频繁的检测设备;经常携带到现场的仪器设备;其他被认为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尽量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又要确保仪器设备能够可靠运行。2.2本实验室需要实施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电子分析天平,pH(酸度)计,离子活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气相色谱仪。2.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也应考虑实施期间核查。2.3.1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有可能影响仪器准确性。2.3.2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数据可疑,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2.3.3遇到重要的监测,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3626564如发生有关事故、作为仲裁或有争议时。2.3.4维修或搬迁后等。3期间核查计划3.1每年初编制年度期间核查工作计划。3.2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与核准/检定周期相同,。

分光光度计零点问题 据我个人的理解,bai漂移分du为静态漂移zhi和动态漂移,静态漂移就是dao打开原回吸电源,调整光路,调零,答测样品之前,吸光度的跳动,一般做原子吸收光谱仪期间核查的时候会有一格限量的,石墨炉法和火焰法的要求不一样,而动态漂移则是测样品过程中,吸光度的跳动,一般小于0.008A。装机的时候会做,用铜元素做。做上几十上百个点,看漂移量,并计算RSD的。好像是机器正常与否的一个指标。建议您可以到行业内专业的网站进行交流学习!

送检的仪器设备算是脱离直接控制吗 实验室般仪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其量值溯源性并加必要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效性靠性数实验室认要仪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仪器靠具数据效。

申请工业废水、工业固废运营资质所需要的条件如下:(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扩展资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