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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了套“法拍房”,竟遭房东违约、中介关门……

2020-12-11新闻29

11月初,市民谭女士经柳州市恒基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银海分公司(简称“恒基银海公司”)购买了一套位于航银路航星苑的二手房。不料,当准备网签时,谭发现房东竟然还没办得房产证。谭决定放弃购买此套房产,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并双倍赔偿。但房东却称,他并未收到定金,不愿赔偿。原来,中介收取定金后并没有将定金付给房东。如今,恒基银海公司门面关门,老板找不到人,如何维权让谭女士十分头疼。

买卖二手房

房东却拿不出房产证

12月9日,记者在柳南区航二路原恒基房产航二路店外见到了谭女士,此时该店刚刚更换了门头,变身为另外一家地产中介公司。

恒基房产航二路店已经更换了门头,变身另外一家中介公司

谭女士介绍说,今年11月3日,她经过恒基银海公司推介以4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航银路航星苑、面积为76.8平方米的二手房,并和房东、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

谭女士说,虽然房东明确说明了这套房子是法院拍卖房,但同时打包票说能在一周内办理好房产证,所以她就签订了合同购买了这套房产,还付了1万元定金,并约定在12月5日前办理网签过户等手续。

合同中对于违约有明确规定

记者在谭女士提供的合约看到,合约规定双方须于今年11月30日前备齐相关证件资料交到居间方(中介)处,并须于12月5日前相互配合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物业的挂牌、网签、监管以及到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申请按揭贷款等一切手续。而在另外一张定金收条上,注明房东付某收到了谭女士给付的1万元定金,收条上还有付某的签字和手印。

不过,让谭女士意料不到的是,到了12月5日,房东还是拿不出房产证。由于房东无法提供房产证,相关网签、过户及贷款手续也因此无法推进。

欲退定金

房东却说没有收到定金

由于担心法院拍卖房办证难、办证进度慢。谭女士决定放弃购买该套房产,并希望根据合约要求卖方退还1万元定金,并按照合约双倍赔偿。

图为谭女士收到的定金收条,上面有房东付先生的签名和手印

谭称,根据合约第五条第2款“如果卖方违约,须在3个工作日内除无息退还买房已付房款以及承担赔偿买方已支付给居间方的服务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或赔偿居间方居间佣金损失外,同时须支付购房定金的双倍(包含未付定金)作为违约赔偿给买方,并须按成交总价15%支付违约金给买方。如卖方不依约退还及违约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另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计算利息给买方作为罚息赔偿。至支付全部应退还及违约款项为止。”她要求退还本金及双倍赔偿完全合理合法。

不过,当谭女士向房东和中介提出退款及赔偿时,却遭遇了“卡壳”。房东对谭女士称,他并没有收到,1万元定金,也不答应退钱。而中介却说,他们老板卷款跑路了,没办法退钱。

12月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房东付某。据付介绍,虽然他在定金收条上签了字,但并没有收到钱。而至于违约赔偿的问题,付并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中介:

目前已在积极处理相关问题

就谭女士遭遇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原恒基银海公司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由于卖方没有办法及时办理法院拍卖房房产证,按照合同确实是违约了。而对于定金的退款问题,由于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还没有房产证,所以定金就暂时托管在恒基银海公司这边。

恒基房产银海公司已经关门

对于恒基房产老板“跑路”的质疑,据该负责人回应称,是因为恒基老板此前涉嫌融资,导致资金亏空,没有钱了,门面都关闭了,老板也找不到了。目前,原来门店已更换了法人和老板,他们原来的团队继续在门店经营,也协助妥善处理因为老板失联遗留的相关问题。

该负责人还表示,由于钱都进了恒基银海公司的账目,所以他们也没办法为谭女士退还定金。而他们之前在恒基银海的工资和佣金,目前也都没有办法得到妥善处理。

“我们建议谭女士起诉恒基银海公司和房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称,他们也愿意积极配合谭女士维权。此外,他们也在积极协助房东尽快办理好房产证,力争将这套房早日卖掉,让房东在收到房款后赔付谭女士定金。

谭女士表示,她将通过寻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及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

如房东签了定金收条需负法律责任

就谭女士的遭遇,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及《合同法》相关条款,如果由中介收取了定金,且中介出具定金收条,谭女士可要求中介双倍退回定金。如果是中介收取了定金,房东出具定金收条,即便房东没有收到定金,房东也需赔付相关损失,中介则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黄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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