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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男子偷走消防车,拆卸倒卖获利1.6万被刑拘

2020-12-30新闻55

重庆,一男子见一辆消防车停在路边,长期无人驾驶,于是趁夜黑无人,用拖车将消防车拖走,并进行拆卸转卖,销账获利共计16000元。目前,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拘!

重庆的王某本是参与镇政府报废车辆回收的工作人员,偶然听闻化工厂附近停有一辆许久无人驾驶的消防车,他发现车辆确实无人使用,就把它偷了。12月7日晚,王某趁四下无人,用拖车将消防车拖至回收公司,将消防车拆卸转卖,并最终销赃获利16000元。警察不久就抓到了他。王某交代,他以为是废弃的没有人要了,决定先拉回家看看,万一有人找上门就说拉错了还回去,没想到刚拿到钱,就被抓了。人还是不要贪恋,自己努力工作最安心。

真的是一个敢偷敢卖,另外一个也敢买!而王某作为参与政府报废车辆回收的工作人员,在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或者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消防车拖到回收公司,并且直接当废铁处理,此种行为显然属于通过秘密方式将他人占有的公私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的盗窃行为。

而在本起事件中,停放在化工厂附近的消防车虽然许久未使用,但并不意味着案涉消防车属于遗忘物,只要消防部门未作出明确的抛弃或者报废的意思表示,案涉消防车仍然属于消防部门合法占有的车辆。因此,基于一般人对消防车的普通认识,此种具有明显标识的车辆即使停放在无人使用的区域,他人都无权进行侵犯。所以,王某擅自拖走消防车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盗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案件#消防车#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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