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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2020-09-01新闻9

为落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十年禁渔”决策部署,邻水县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你们必须要采购有合法来源的鱼,不能采购没有合法来源的鱼,特别是野生鱼这些。”在邻水县邻州大道上的一家生态鱼庄,来自邻水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正拿着相关资料向鱼庄负责人进行宣传。

在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查看餐馆水产品的合法来源凭证,并当场指出其不规范的地方,要求商家进行整改。对于商家在宣传中打出“长江野生鱼”“野生鱼”“大河鱼”等营销噱头,执法人员敦促店家及时更换店招、菜单等。邻水某鱼庄负责人潘国兵告诉记者:“之前我们的招牌是大河野生鱼,现在都已经改成了生态鱼庄。我们每一次进鱼都是到合法合规的渔业产地,索要了相应的票据,保证了鱼的来源是合法合规的。另外,我们对顾客的宣传,也没有再像之前那样说是野生鱼。”

除了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外,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也同样必不可少。在邻水农产品交易中心,从事水产批发零售的经营户不在少数。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禁止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据了解,此次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为期一年。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长江禁渔”政策宣传,畅通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同时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联合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邻水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书记肖飞向记者表示:“前期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县的餐饮店、商场和大型农贸市场进行了宣传,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提供合法证明来源的水产品,且要求各商户对出现野生和大河鱼之类的广告进行下架。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大型超市、餐饮和农贸市场,如发现有野生大河鱼之类的违法案件,我们将严厉打击。”(刘涛 甘休玉 涂斯璇 通讯员:淡娟 覃红)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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